校内各单位:
根据学校目标管理考评工作的安排,现将2016年度机关部门、直附属单位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满意度第一次测评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测评方式与时间
本次测评采用网络调查的方式进行。调查平台开放的起始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(星期四)14:00,关闭时间为4月22日(星期五)18:00。网络调查平台关闭后将无法填写和提交测评问卷。
二、测评对象
教职工对全部38个机关、直附属单位的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进行评分;本科生、研究生对其中11个单位进行评分。
三、测评问卷
四、计分方法
1.由教职工及学生在“50—99”的分数段内,对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两个指标一起进行打分,评分不设小数。
2.若参评教职工或学生对某单位的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的评分为50分,则视作不了解该单位实际情况,定为无效分数,不计入该单位测评得分。
3.在分别扣除参评教职工和学生评分中5%的最高分和5%的最低分后,再分别计算该单位所获教职工评分和学生评分有效分的平均数(保留2位小数)。
4.各单位教职工评分和学生评分的有效分数平均数,按照教职工评分和学生评分各占50%的比例合并计算,作为各单位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的最终得分(保留2位小数)。
五、其他事宜
1.请校内各单位按照上述通知要求,及时通知和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测评。
2.各单位测评得分经校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后,将应用到本年度年终目标管理考评中。
3.对本次测评程序或方法有疑问的,可与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联系。联系电话:5109
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
2016年4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