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关于选派驻村工作队成员的通知

日期:2021-07-12 作者: 点击量:

校内各单位:

根据湖北省《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》要求,我校拟选派3名干部赴宣恩县开展驻村帮扶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驻村帮扶工作岗位

华体网_华体网体育资讯站驻湖北省宣恩县椒园镇三河沟村工作队队长(兼任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)1名,队员2名。

二、选派人选条件

1.思想政治素质好,工作业绩突出、作风过硬、有吃苦精神和奉献精神。

2.担任队长应为现任副处职以上领导干部,具有1年以上党龄;担任队员应为在岗且达到晋升六级职员条件的七级职员。

3.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(合格)及以上等次。

4.身体健康,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优先选派。

三、任职期间的管理

1.任期一般不少于2年。

2.担任队长的干部为五级职员或正高职称的,任职期间按正处职干部标准发放关键岗津贴;为六级职员或副高职称的,驻村期间享受五级职员待遇,驻村任务结束,经考核合格,回校后可优先聘为五级职员。

3.担任队员的干部,驻村期间享受六级职员待遇。驻村任务结束,经考核合格,回校后可优先聘为六级职员。

4.驻村期满且考核合格的,视同一个岗位工作经历。

5.驻村干部只转组织关系,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。驻村期间,学校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。

6.驻村干部在驻村期间参加任职单位的考核,驻村期满前,由任职单位作出鉴定,学校备案。

四、选派程序

1.发布通知。

2.个人报名。凡符合条件的干部,填写《华体网_华体网体育资讯站选派驻村工作队员成员报名表》,中层干部在党委组织部报名,其他干部在人事部报名,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。

3.资格审查。

4.确定人选。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任职人选。

五、有关工作要求

1.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及时将本通知转达给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志。

2.请有意报名的同志于2021年7月13日17:00前,中层干部将报名表纸质版交至党委组织部503室,其他干部将报名表纸质版交至人事部221办公室。

联系人,组织部:龚炜  7332

             人事部:李华忠  7122


学校办公室  党委组织部  人事部

2021年7月12日